塌房网红还能卷土重来吗?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平台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列入黑名单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禁止其通过更换账号、重新申请账号、账号迁移等方式,重新进入平台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鼓励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之间共享“黑名单”主体信息,对相关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实现跨平台约束。
图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其中,《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面向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办法》明确了平台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面向直播间运营者,《办法》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在其直播页面,以显著方式持续公示实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名称、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为直播间运营者履行公示义务提供必要技术条件。
面向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办法》强调,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提醒告知其需遵循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建立严格规范的直播商品选品机制,明确商品上播审核标准流程,并留存审核记录备查。留存记录不少于三年。
图源:《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文链接:http://www.gihot.com/news-12-34350-0.html直播电商监管办法拟出台:禁止黑名单主播“复活”
声明: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上一篇:抖音、京东、淘宝在香港打起来了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