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姜雪颖 报道
截图来自“信用河北”官网
近日,海报新闻注意到,6月27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开出一份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为“因未全面告知患者病情”。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院处以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在6月份受到的第二次行政处罚。6月3日,该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处罚机关同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
据了解,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于1918年。医院开设临床医技科室115个,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3个。全院职工629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84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85名。
该院官网显示,2024年门急诊量为297.43万人次,出院病人19.53万人次,完成各类手术7.77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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